投诉人 | 祁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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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福特 |
投诉编号 | QT27541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8-12-10 14:46:36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长福新港4S |
里程数(KM) | 79000 |
购车时间 | 2013-08-18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汽车刚保养完,还没有开到家,汽车出现变速箱故障,请立即维修,再返回4S店,未检测出原因,又开回家,行驶当中突然没有动力,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而且4S明确知道汽车有安全隐患,也不通知消费者。
在汽车早期就已经出现过前期的换档不流畅之类的问题,4S店也不说明离合器有安全隐患,直到过了质保,出现了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或者说是我们已经发现重大隐患时才告诉消费者。
现在还以过了质保为由,说不在质保期。请问,既然 车子有这样大的隐患不应该第一时间告诉车主吗? 我们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不值得重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