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熊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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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江淮 |
投诉编号 | QT25484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7-07-21 02:57:23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江西省景德镇市江淮汽车售后顺和汽车 |
里程数(KM) | 16195 |
购车时间 | 2017-06-02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我是江西省景德镇市市民,于2017年6月2日于外地购得二手车江淮IEV4。
今年6月份我市多日暴雨多处积水,我于6月24日在我市一积水处正常涉水,导致车辆熄火。后经拖车拖至4S店检测,结果为电池组进水,导致后排座椅下电池组报废(后备箱电池组尚检测)。后联系厂家,厂家回复:涉水导致部件损毁厂家不负责。经多次与厂家交涉均此回复。
该车目前行使16195公里,尚在质保范围内。当时涉水深度为20余公分。
投诉理由1、当时涉水深度为20余公分,尚在牌照的下沿。江淮汽车曾在汽车之家上有涉水广告图片,图片中显示该车涉水深度超过了牌照上沿。
投诉理由2、拆开后排座椅下方的电池组后,经与4S店负责人检测水不是从散热通气孔中进入,而是从高压电缆线接头处进入,高压电缆线接头处没有安装密封垫片,因为高压电缆线接头比散热通气孔要底五公分左右。经查维修记录我的车2017年2月14日在深圳进行拆解电池组维修。我推测拆解电池组维修人员没有给我安装高压电线线密封垫片,因后我经网上与人交流,别人IEV1代车涉水牌照都冲掉了也没有导致电池组进水报废。去年8月北京一辆IEV5涉水导致高压电缆线进水而车辆断电,也没有进水到电池组内部。
事件发生后多次与厂家交涉,厂家以涉水为由不承担保修义务。我当时涉水是因为前面有类似POLO、利亚纳等底盘更底的小型车辆通过以后,所以才涉水通过,没有想到造成如此严重的车辆故障。
试问此款车是以江淮同悦改型而来的,如果是同款江淮同悦车辆涉水如此深度,会造成发动机报废吗?我所购该车能够得以上路是通过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的,为什么通过了国家批准能卖能买的同款车型却不能达到相同的性能?江淮做为生产厂家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