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欧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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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大众 |
投诉编号 | QT323675(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3-12-23 19:42:18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安康庞大一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里程数(KM) | 30052 |
购车时间 | 2020-08-11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投诉详情:该型号速腾于2020年8月11日购买,提车时间2020年9月份,具体发生状况是2023年12月15日。当时车辆正处于平稳公路行驶状态,突发变速箱故障灯,显示变速箱故障。将以当前车速行驶至停止,之后在道路上自动停止,发生故障后熄火。当时拨打售后电话,告知我们重启。重启后故障灯不亮,再次获得动力,随后未提示过故障。回安康后,本人立即送往4S店进行检测维修,现场维修售后通知我。该车辆发动机变速箱机电单元损坏,需要更换,预计价值1.8W。如果申请或许有折扣,但是由于该变速箱机电单元,属于该车核心部件,且更换金额巨大。
我现在对整车配件提出质疑:1、该车辆无任何重大交通事故,无法直接对该发动机变速箱机电单元造成直接碰撞或损坏。2、该车辆自购买之日起,至发生初次事故期间,总计3年4个月,共计公里数30025km的车辆。可以显示出该车辆大部分时间属于短程驾驶状态,并无大量用车时间。3、作为一辆合格汽车,车内核心部件,在无人为损坏和意外损坏的情况下,车核心部件出现损坏。我有理由认为,车辆出厂时,核心部件就有内损或者设计不合理。这样会给消费者在不定期时间内,核心部件自损,以达到逼迫消费者,自费更换。4、通过身边各种信息了解和采集,发现该款车发动机变速箱机电单元,多地区多车出现问题,明显不是个例,且该部件并非易损配件。5、大众厂家,曾针对2013年2月之前的速腾车辆,由于变速箱机电单元进行过召。,所以我有理由相信,目前速腾变速箱还存在隐患。投诉诉求:希望厂家无条件进行更换,并商议协商延保,确保车辆不出现同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