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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订购东南DX7惨被坑 4S店又出新霸王条款?
来源:汽车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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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实确如董先生所描述的这样,4S店违约在先,未按约定日期交车,并已给董先生造成损失,为何还拒退订金?对此董先生表示很气愤“我当时签的是汽车订购合同,交的是订金,为什么就不能退,这是霸王条款吗?强买强卖?”汽车投诉网数据统计,相比去年三季度,2015年三季度关于4S店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仍然十分严峻。关于4S店的服务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汽车投诉网数据统计,相比去年三季度,2015年三季度关于4S店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仍然十分严峻。关于4S店的服务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案例回放:满心欢喜订新车 店员承诺车主按时交车

近日,福建的董先生向汽车投诉网投诉称,他于2015年8月5日在泉州市华元4S店订购一台东南牌DX7博朗(自动档尊贵型,颜色为皓月白,指导价为139900元),因董先生国庆节需要用车,但当时店内无自动档现车,本打算等车到店再订,4S店销售人员告知,此款车为新上市,国内都无现车,需要提前预订,如果现在订车,国庆节前肯定能够交车,但是要加价2000元。

由于当时董先生感觉国庆节确实要用车,而且再三向销售的店员强调国庆节肯定要用车,销售也肯定的表示10月1日前绝对能交车,于是以141900元车身价订购,并交付订金5000元,因董先生第一次购车,也未发现销售并没有在订车合同上写明交车日期为10月1日前,但是有订车后与销售的信息,董先生表示:其内容可以充分证明销售所承诺的提车日期为10月1日前。

逾期未交车  4S店态度嚣张

直至10月1日,华元4S店并未交车,导致董先生自行租了一辆丰田凯美瑞使用,日租金为380元每天,有租车合同为证,因4S店未按时交车,董先生认为已对本人造成损失,并且4S店只告知过几天一定有车,但事实是拖了将近有半个月车都未到。

董先生于10月16日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华元4S店,目的是让销售确定具体提车日期,经过将近3个小时的交谈,销售仍不能确定具体提车日期,无奈本来只好申请退订,当时销售说要给他们领导打电话,经其领导同意后,答应退订,收回了董先生的汽车订购合同,订金收据,刷卡回执单,并告知订金在2到3个工作日左右会打到其银行卡上,本以为此事已经圆满结束。  

但是,董先生10月20日上午打销售的电话问何时订金能退下来,被告知要15个工作日,并需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才能退订,可是16日的时侯店员明明已经给其领导打过电话,董先生认为4S店在拖延进度,并告知对方:3天内没有给我退订的话将要去工商部门投诉,结果4S店员态度嚣张的表示:去吧,没关系。并在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于是董先生在当天下午就拨打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12315热线反映情况,后有4S店一女员工向他了解详细情况,然后就被告知先向销售了解情况,后无音讯。  

出尔反尔拒退订金

次日早上,董先生拨打4S店该女员工电话,被告知:订金不予退,去哪里都一样。并且态度坚持。同时建议董先生11月15号车到了过来提车。董先生和她理论,这是由于他们4S店违约,逾期未交车在先。店员说没办法,反正订金交了不能退。后来董先生拨打4S店所在地区工商部门反应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只能帮助协调,并没有强制的法律效应,如果协调无果,建议走法律程序。

投诉编号:QT103339

案例跟进:企业并无联系车主

接到车主的投诉后,汽车投诉网已第一时间将投诉原文转交给了东南汽车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理,企业第一时间受理了投诉,但随后网站工作人员致电车主了解到:企业那边并没有任何工作人员与董先生联系或者做过任何沟通。

如果事实确如董先生所描述的这样,4S店违约在先,未按约定日期交车,并已给董先生造成损失,为何还拒退订金?对此董先生表示很气愤“我当时签的是汽车订购合同,交的是订金,为什么就不能退,这是霸王条款吗?强买强卖?”,而且根据董先生所说4S店于10月16号同意退订金,说2到3个工作日就可打款到银行卡上,但是10月20日又说要15个工作日,紧接着又在第二天告知董先生说不能退?!既然不能退为何等到11月15日没有车又再给退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据了解,4S店现在一直在钻合同空子,没有写明具体提车时间为由,拒绝给董先生退订金,那当时销售人员所承诺的又算不算是在欺骗消费者呢?

说到这,小编我忍不住吐槽,4S店的这服务态度的转换,实在令人诧舌。关于类似的服务投诉案例,汽车投诉网上还有很多,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之前也被315曝光不少关于4S店的各种售后服务问题,而后者承诺要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一贯原则,加强对终端服务行为的监管。但之后的售后服务乱象依然处处可见,如此 “豪言壮语”让人不敢苟同。

专家建议:

对此有关专业律师建议消费者预订车辆并支付一笔定金此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可以有效防止法律风险:

一:与汽车销售方签订书面材料,一定要仔细阅读其内容,不能随意签字,对于其中约定的预付款、保证金、订金、押金是否具有定金性质,以及是否在一定条件下自动转化为定金要格外注意。

二:对与金钱有关的条款和名目要看明白、记清楚,了解这些款项的交、扣、转、退分别适用哪些具体情形,以规避自己的风险。

三:对于购车的细节问题,例如到货期限、与样车的一致性等,最好作出明确的约定,落实到书面,保证日后论理有据。

四:双方变更部分约定内容时,应该通盘考虑其他条款是否也应适当变化,如果认为继续沿用先前约定不妥,也应书面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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