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有内幕。中国车市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我们去买车都会经历价格谈判、加装精品、上保险、签合同、验车提车等各个环节。而在这些环节当中,都充满了各种“陷阱”。 过快的增长速度让汽车销售领域存在了很多不规范,这些现象在一段时间内都为汽车销售与服务提供了巨额利润。反观消费者,很多都是首次购车,因为其中的“套路”太多,中了不少4S店为我们挖好的各种坑。 买车之前经常会看到“购车即享20000春季大礼包”、“到店购车现金优惠1万元起”这些琳琅满目的降价促销广告和口号往往吸引着我们普通消费者的注意力,抽奖、赠送、限时促销轮番轰炸,将我们的
国务院于5月6日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16日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流通扩大消费。为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 其中明确提出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 以下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能源车继续免购置税。6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日前,财政部正式宣布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其中整车进口的关税税率将从25%下降至15%。此外,汽车零部件税率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6月1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公告表示,鉴于美国政府在6月15日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自7月6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对化工品、医疗设备、能源产品等114项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7月25日,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
7月3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机动车合格证业务线上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自2018年8月1日起,工信部装备中心开通机动车合格证业务平台(以下简称业务平台),梳理简化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清单,以方便相关企业和个人在线办理合格证业务。
在7月1日,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行,该条例的实施,实际上是对汽车销售行业中的乱象进行了规范,而《办法》中不少的细则都是针对了消费者在日常购车所遇到的问题,那么消费者遇到的问题乱象究竟有哪些呢?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是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办法。2017年2月20日商务部第9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