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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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欧拉 |
投诉编号 | QT305289(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1-11-28 16:17:43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福泰 |
里程数(KM) | 9000 |
购车时间 | 2021-06-25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长城欧拉好猫6月28日,提的好猫汽车,车机芯片与宣传不一致,原为高通芯片,实际换装2016年英特尔芯片,导致车机兼容性差,易卡顿,厂家涉嫌虚假宣传。厂家宣传车辆智能服务处理平台使用高通专业车载芯片,具体参数依据厂家介绍为8核心,Adreno640GPU,拥有强大的计算能力、图形处理能力、以及AI处理功能,但是依据车友多方验证,均证实厂家使用的是一款2016年发布的intel低端处理器,该处理器性能低下和兼容性差且不支持当前主流的安卓应用,严重影响用户使用体验。长城欧拉目前已经承认车辆主机采用因特尔芯片,但是对消费者要求更换车机或者通过升级carplay、hicar弥补车辆车机易用性的要求熟视无睹,妄图通过“通讯模块使用高通为由,让自己在虚假宣传的事情蒙混过关”,请求相关领导重视用户体验和诚恳面对用户诉求,合理解决该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