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杨先生 |
---|---|
投诉品牌 | 广汽传祺 |
投诉编号 | QT303199(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1-09-23 14:42:01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临沂骐仕4S店 |
里程数(KM) | 1000 |
购车时间 | 2021-08-15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21.8.15购买GS4Plus,9.7日车管所上牌发现右前灯有裂纹。当天4s店售后告知质保换灯,后4s店说厂家认定人为损坏不质保并让我鉴定。售后经理解释裂纹是爆炸性裂纹属于人为损坏,裂纹位于内部,外部及车身无撞击摩擦痕迹,灯罩多为PC材质,存在质量问题受到振动照晒冷热交替等都会产生爆炸性裂纹。4s店以照片传至厂家裂纹成像时会失真与实物差距大,4s店及厂家认定方式不专业,不认可他们的解释。查询法律《消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两三次致电厂家热线告知其法律规定要求4s店或厂家做第三方鉴定,至2021年9月23日4s店未做回复,厂家回复他们技术人员认定为人为损坏不予质保,也不进行第三方鉴定并让我鉴定。厂家及4s店违反三包法和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