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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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哈弗 |
投诉编号 | QT27671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9-01-12 12:24:12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北京昌平宁北 |
里程数(KM) | 31200 |
购车时间 | 2018-03-14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1.我于2018年在二手车市场按市场价格购买了一辆长城哈弗H8,该车首次注册日期为2016-7-27,我使用期间车辆一直在长城哈弗4S店做保养和维修。
2.现在车辆出现前减震器故障,申请索赔,4S店以我的车辆是长城汽车公司内部规定的特殊车辆,部分配件不享受质保为由不同意索赔。
我的诉求: 1.我作为二手车普通消费者,购买市场上正常销售的二手车,并不知道该车的特殊性,也没有享受任何优惠或优待,之前4S店也从未告知该车的特殊性,因此我认为我的车辆应享有与其他车辆相同的质保,申请厂家提供相同的质保。
2.我对长城汽车公司对内部特殊车辆在质保期内报有很大的疑问,既然可以在质保期内转售就应提供同等质保,不能以公司内部规定侵害善意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