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怀喜悦地选车,购车,终于交定金了,然后就等着美滋滋地提车。但到了提车的日子,车主却被告知车子提价了,不能按议定的价钱买了,这是闹哪样?
近日,汽车投诉网接到投诉,黑龙江曲先生8月6日于黑龙江融展兴邦绥鑫4S店,订购了一辆尼桑新奇骏,双方在订车合同上注明15天交车,但15天后,4S店说车没到,8月24日,4S店销售人员给车主打电话说,集团不给4S店分车了,但车主9月2日去到4S店时却明明看到有5台新奇骏在店里!
经询问,4S店给予的答复是,根据订单信息,车辆在9月1日价格上涨了2000元,不能按照合同给车主提车了,连同本来议定赠送的10寸DA导航、三年保养、升窗器、底盘护板也都没有了,要提车就要加价2000元。
对此,车主并不满意,事后多次拨打厂方客服电话,但并未解决问题,后来,车主又在汽车投诉网投诉此问题,而东风日产方反馈的结果是:由于双方对提车并不能达成一致,对方也未购买我店车辆。
但车主并不满意这个结果,并随后进行了二次投诉,上传了订单信息和定金收据!
由车主提供的销售订单和定金收据来看,车主的确在4S店订购了一辆新奇骏,并且交了3000 元的定金,如此看来,4S店反馈的“车主并未在4S店购买车辆”就值得商榷了!
小编还注意到,销售订单备注着,车无质量问题,定金不退,如此一来,车主就似乎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了,加价提车吧,车子却比原价多了2000元,赠送的礼品和服务也没了,不提吧,可能定金都没了!实在是难以抉择!
在小编看来,4S店是不太可能突然收到厂家的提价信息的,就算提价也会提前一段时间告知4S店,让4S店和消费者有个准备时间,退一步来看,车子是9月1日提价的,但车主8月6日就订购了的,就应该按原订购价格交车,并赠送议定的礼品和服务!4S店的做法,于情于理都说不通!有加价提车之嫌!
所谓加价提车,实际上是是消费者与汽车生产商和经销商之间的心理博弈。被加价的车型大部属中高端车型,车主均属高消费群体,生产商和经销商一般会认为这些消费者往往不会计较几千元甚至更多的加价。结果是少数消费者加价提车,大批消费者蜂拥而上,从而,进一步推高了汽车销售价格。
从长远看,汽车仅仅是消费品,而且属于难以保值的商品,随着产量的增加,未来只有降价,断没有加价的道理。消费者没有必要去抢。从法理上说,汽车生产商和经销商的这种行为,已涉嫌违反《消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可以用法律作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的合法权益。这样,我们的消费市场才能回归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