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汽车质量投诉平台

原创
图解投诉:未签订购车合同能否退购车款?
来源:汽车投诉网
4.4万0收藏
  车主杨先生意向购买丰田新款RAV4车型,2014年8月12日与北京惠通四惠丰田的销售人员在网上和电话取得联系。得知杨先生有购车意向后,该4S店销售人员告知杨先生他们公司在做活动,新款RAV4优惠幅度为25000元,不过要杨先生先汇3000元意向金,如果不汇的话,可能就没有25000元的优惠,如果汇款则可能有更大的优惠,杨先生觉得这个优惠挺大的,所以给该4S店汇款了3000元。
  后来杨先生再与该4S店销售人员协商,表示等到了北京后再进一步确认车型和颜色以及价格,销售人员得知杨先生想要白色之后,却说没有白色,杨先生就不想买了,要求退回3000元,但被销售人员拒绝。后来4S店当事人拒绝与杨先生交涉,所以在汽车投诉网发表投诉。


  投诉编号:QT85578
  找法网“大家都在问”栏目组特约法律顾问陈凤辉、任梁燕表示,在本投诉中,购车者杨先生和北京惠通四惠丰田汽车公司在本次“购车”行为中,并没有签订相关的商品买卖合同。
  杨先生要求去北京后,再进一步确认购买的车型和颜色以及价格,其行为属于向王某发出要约,而王某告知杨先生没有白色汽车时,则表示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合意,合同就没有成立。
  在合同没有成立的情况下,销售方应当将3000元返还给杨先生,否则将为不当得利。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杨先生可寻求司法途径,要求销售方退还此预付款。
  汽车投诉网也在此建议车主,购车时一定要处处留心,特别是涉及到金钱部分的,一定要保留单据或发票,以免4S店不认账时自己又无可奈何。
网站部分文章为转载,仅供参考。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请邮箱联系本站工作人员 (admin@qctsw.com) 。
第一时间获取QCTSW行业新鲜资讯和深度商业分析,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汽车投诉网」或者「qctswcom」,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获得汽车投诉网每日精华内容推送和最优搜索体验,并参与编辑活动。
进入小程序
关注公众号
投诉问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 - 2024 汽车投诉网粤ICP备12070654号 广州哲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