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1月31日在福州盈众润达进口大众4S店购买大众途锐一辆,车辆一直定期在该4S店保养和维修(且没有对车辆进行任何改装),行驶公里数不到7万公里。该车于2014年11月11日正常停车熄火几分钟后发生自燃,发动机舱损毁严重,已无维修可能。
事发后,消防以及4S店还有厂家特派技术人员共同在现场对车辆自燃原因进行勘察分析后,经三方协商,同意委托由消防部门将相关怀疑部件拆除寄到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果是由于发动机舱内右侧保险丝盒前方铜导线短路打火(为一次短路),而引燃发动机舱内可燃物蔓延成灾。根据鉴定报告、监控视频及相关资料等,消防部门于2014年12月9日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12月20日4S店告之我们厂家已看到事故认定书,且对于认定书的起火原因未提出异议,但没有给予我们赔偿方面的解决方案。当时4S店承诺一个月后给我们解决方案,但是2015年1月9日4S店却又告诉我们厂家不承认是车子质量问题,否决了消防认定的事故原因却又无法说出起火原因,对赔偿事宜只字未提。事发至今已过去两个月,在此期间4S店及厂家态度消极,一再拖延时间和推托责任,严重侵害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因车子质量问题导致车子自燃,虽庆幸没有造成人身伤亡,但在维权过程中,厂家这样的做法实在让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