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购于2009-8-23日,在2010年2保时发现方向机漏油,当时经过多次交涉后索赔更换。2011-7-6日四保时要求4S详细检查有无漏油,当时说没有漏,后于2011-8-10发现方向机漏油严重要求更换,4S以已经进行了4保为由拒绝更换,后投诉至长安400要求索赔,但长安以进行了4保且车辆即将过保采取了拖延措施,给出只能打密封胶解决否则不予处理,万般无奈不得不接受打胶,当时4s承诺打胶可以解决漏油且保证不会再漏,但4S当时拒绝出具书面的维修单和承诺书,并要求定期到4s检查是否漏油,2012-4月份发现有漏油迹象,到4S检查称未漏未出具任何单据,2012-7-28号发现方向机漏油严重,到4S要求解决,现4S以过保拒绝处理,且称车辆在4保后未在4S店保养拒绝联系厂家处理漏油事宜,但到目前为止车辆尚未进行5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