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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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福特 |
投诉编号 | QT29333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0-09-28 23:18:28 |
4S店名称 | 铜仁中源福特4S店 |
购车时间 | 2017-07-25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我2017年7月25日买的车,2020年6月发现左前远光灯不亮、坏了,于铜仁中源4S店检修发现左侧前大灯损坏,需要更换,在3年保质期内,但是工作人员要求我办理保养套餐,说是厂家理赔通过概率更大;经过检修,维修师傅说我右侧前大灯也快坏了,可能会引起起火,说是车灯问题,建议更换,让我先交费2100元,等厂家理赔后返还我维修资金。但是现在告知我车灯损坏不是质量原因,是操作不当所致,这是典型的推卸责任。另外说我这不是原装灯泡。我车买来过后使用非常小心,且使用频率不高,当时快3年了,行车里程18000不到,车辆没有改装、没有大修过。1.现在我严重怀疑我买的新车不是原装车,2.厂家是严重推卸责任;3.中源福特4S店小病大修,诱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