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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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比亚迪 |
投诉编号 | QT287779(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0-03-24 15:25:18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北京鑫敏恒瑞鑫 |
里程数(KM) | 16900 |
购车时间 | 2018-05-30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车辆于2020年3月14日提示“EV功能受限”,于2020年3月15日在去4s点的路上无法启动,最后通过拖车拖到4s店。厂家虽然承诺更换电池及电池管理器,但是迟迟不发货。 车辆于2020年3月15日停在4s店无法使用,但是直至2020年3月21日厂家都未通过发货审核,再三催促后终于通过审核,但是仍然不发货。经与工作人员沟通,表示表示厂家会考虑发货成本,需要有多人出现电池故障后,才会将电池从广东发往北京。 本人对厂家的做法表示极为愤怒,这样只考虑发货成本而不考虑消费者的做法是不是太过儿戏。难道说只有本人一人电池故障,车就要一直停在4s店,一直无法使用?
购车仅一年半就出现电池故障,作为电池已实在让问无法放心,但是发货却又一拖再拖。 疫情期间本应避免公共交通,但是有比亚迪的车却无法使用,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与比亚迪厂家联系多次,询问为何需要一周才能通过发货审核以及为何还不发货,均未得到任何解释,均已稍后回复为由,之后就再没收到比亚迪来电。 强烈要求比亚迪厂家认真处理,尽快发货,尽快完成修理,保证消费者正常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