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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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广汽传祺 |
投诉编号 | QT285822(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9-11-21 22:10:39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广汽传祺祺杰店 |
里程数(KM) | 72000 |
购车时间 | 2016-07-27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2016年提车,2017年在4s店更换右侧下摆臂,2018年5月在4s店更换4个米其林轮胎,4s店未录入维修信息,不知为什么不录入,由于变速箱顿挫,异响问题,车辆一直停放未使用。
2019年10月车辆在承德4s店进行检修,发现车辆左右避震,左侧下摆臂都坏了,需要进行维修,其他信息未提供,当时我无意中看到发动机和变速箱漏油,质问4s店人员,他们不承认没有告知我,我留有当时店内单子,到目前多次与4s店沟通未果,只是答应赔1000元,更换其他部件,就此了事!
有一事不明白,目前7速双离合变速箱,传祺厂家公告,延保8年,20公里,但是必须在4s店进行保养,此信息对于广大消费者的损失,没有实质性的赔偿,只是缓兵之计,侵害消费者利息,竟然厂家明知此变速箱有问题,为什么不一次性解决,而是让消费者继续使用存在问题的产品,此变速箱出厂就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因为什么会给厂家颁发合格证书。
截止目前所有车辆橡胶制品都损坏了,4s店这样对车辆进行检修,那三包法对于4s店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希望领导们能为消费者做主,还消费者以公道,厂家和4s店这种行为是否满足要求,规范行业管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