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刘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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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现代 |
投诉编号 | QT284209(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9-09-27 20:23:18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北京现代洛阳众腾店 |
里程数(KM) | 32000 |
购车时间 | 2015-11-08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本人2015年11月 购买北京现代 新胜达 至今行驶有32000公里左右,在使用期间严格按照厂家和4S的指导下进行保养,平时更是爱惜有加从来没有出现过事故和维修过!
万万没想到今年2019.09.21在行驶过程中出现致命的自动熄火还好是低速行驶没有出现严重的后果出现!现在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后背发凉惶惶不安,至今没有收到厂家的任何问候不说,本来心情就不好,只能心中自慰本人自有神佑好人好报。
还好当初购买现代时候厂家给的是5年10万公里保修期政策,本以为 保修期内 将车辆交给4s店维修好就行,谁知到4s店后厂家和4s店却给出的结论是不能确定是质量问题为由不予保修。。。。。。问及原因时说是涉嫌认为损坏。
个人认为:1.我车辆外观完好、没有发生任何事故、正常保养(4s有记录可查 )、没有擅自人为私自维修拆卸过(发动机原车未动过)在质保期内为何拒保? 当问及到它们评判保修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的时候维修点回复不清楚再问就是厂家说啦算我只能呵呵呵啦。
2.车辆出现故障后在质保期内是否属于质量问题 保修谁来举证?厂家一句涉嫌人为损坏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难道需要消费者去举证?购车后消费者就是羔羊吗?
3.我向厂家提出质疑后要求国家质检第三方介入鉴定 厂家回复说 不认可第三方报告 是否保修 完全需要厂家结论才行。。。。。。在此对现代厂家只能深深地进行鄙视,自恃店大欺客完全不把消费者和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放在眼里,本人只能对现代说一句见鬼去吧,本次我会用法律武器维护我的应有的利益,并且对你们厂家的嚣张态度让你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上述内容完全遵照事实所写,只是想让广大消费者看清 北京现代 的嘴脸不要被他们的外表蒙蔽 一个出问题后 没有担当和诚信的品牌企业 慎重选择!!! 上述内容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所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