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汽车质量投诉平台

1分
大众-途观 新车变速箱出现故障,要求退车
上汽大众途观
2019-09-21
4.9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大众
投诉编号QT28400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19-09-21 09:55:22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杭州元泽汽车
里程数(KM)3000
购车时间2019-06-20
车保状态首保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1分)
完成/再投诉

杭州元泽汽车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35247*****。本人于2019年6月20日在该公司购买大众途观1.4T舒适版汽车一辆,价款161800元,汽车装潢2500元,金融手续费3880元,外观检查无误后提车。

2019年6月25日,汽车启动后,200米提示变速箱出现故障,在显示屏跳出变速箱需维修的工具符号,同时,汽车无法加速,可以按照10公里左右的速度缓慢行驶,致电销售顾问,销售表示公司还没上班,让我联系保险公司安排拖车,我表示不接受,同时表示离4S店不远,我这个速度开到4S店,当天和公司中层及销售顾问强调,车子是新车,5天变速箱故障是个大问题,你们需要给我妥善处理,半天后售后回复,可能是电脑死机,已刷机,本着对大众品牌的信任,我认可了。但是,没想到这是第一次被4S店忽悠。

本人于2019年9月1日开车过程中,在变速箱显示D2的情况下,无法加速,第一次靠边熄火重启后无法解决,第二次靠边熄火后还是无法解决,第三次在D2的时候直接跳到D4,推背感特别严重,致电销售顾问,销售顾问表示把车开回来检修,到此我对4S店的第一次维修产生了严重怀疑,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售后总监与我见面,同时表示第一次没有修好,这次肯定给你修好,并让我等消息,在经过半天的检测后,售后技术总监联系我,变速箱损坏,需要更换变速箱总成,我表示不同意,在和售后技术总监和售后总监沟通后,我表示能否退换车,被告知不达到三包标准,不同意退换车,这是我第二次被忽悠。

后经过同事提醒,新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7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的第27条明确表示,这种情况下是可以退车的,反馈给4S店后,售后总监在我的多次催促下表示,他咨询过余杭消协顾问,这种情况下不可以退车,在我发给他浙江省消费者协会解读和案例后,开始进行推诿,表示这种情况下不是他和我能决定是否退车的,催促下依旧没有下文。

9月4日,多次联系售后总监,售后总监反馈已联系4S厂家,正在沟通中,投诉后,4S店表示希望撤诉,会妥善处理的。9月10日,再次联系,反馈厂家表示要质保介入。9月11日,再次投诉,售后还是希望撤诉,已在催促中。 9月12日,元泽售后总监联系我,表示质保介入后,反馈机电单元出现故障,机电单元属于非主要零部件,不符合退车要求。

出于对大众的信任,我同意了这种说法,元泽售后总监和我在元泽4S点进项了协商,初步达成意见,1、大众出具说明,两年内出现同样故障,认定非机电单元问题,按照新车5天的情况,给我全款退车(车全款,保险,购置税等)。

2、延保、基础保养、装修等补偿。9月20日,元泽售后总监再次联系我,表示大众不会出具机电单元故障说明,表示不确定是机电单元故障,三个月再次出现故障可以退车,三个月到了没出现故障,给与补偿,此事就此了解,以后再次出现故障,不再认可浙江消协办法,根据国家三包来。我表示不认可,大众这么一个大公司,连故障都确认不了,还要消费者来承担不良后果。

要求:1、按照浙江省消协办法退车,维权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偿。2、如果不退车,出具质检报告,证明到底是变速箱什么零件出现问题(商家承担举证责任,目前厂家在确认不了故障原因的情况下,只想把事情了解,不认可浙江消协办法),如果的确是主要零部件出现问题,退车并承担补偿责任,如果确认非主要零部件问题,维修并对维权期间的费用做出补偿。(9月1日至今,在9月5日-9月6日提供代步车,7日以需要更换配件为由取走代步车,并提供了一辆故障车,故障车本人未开,已让售后来开走)。

2019-09-27 15:15
最终结果
上汽大众回复:经了解,我司维修站已和用户达成协商,目前车辆已维修完成,用户也已提车使用,目前正处于质量跟踪期,后续如有新情况再处理。我司要求维修站继续关注客户车辆使用情况,保证客户放心用车。
投诉人打分
1分,满意
上汽大众数据统计:
投诉量7343
完成率为97%
回复率97%
满意度为63%
发表临时结果2711
发表最终结果11980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汽车投诉网[QcTsw.Com]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投诉人及汽车投诉网共同授权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
进入小程序
关注公众号
投诉问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 - 2024 汽车投诉网粤ICP备12070654号 广州哲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