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彭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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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现代 |
投诉编号 | QT28354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9-09-05 15:46:04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常德双星星润 |
里程数(KM) | 29222 |
购车时间 | 2015-04-08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关于要求北京现代常德星都4S店落实三包政策的请求尊敬的领导:
质保期为5年或10万公里。变速箱存在质量问题,故障一直没有排除,且越来越明变速箱存在质量问题,故障一直没有排除,且越来越明显,热车的情况下空档(D)换倒档(R),有明显的顿挫感,新车行驶1.3万公里左右出现此故障问题,行驶1.9万多公里故障明显。
在北京现代常德星都4S店返厂维修(15天),现在行驶2.8万多公里,顿挫感又明显了。4S店技术总监还在忽悠属正常现象,明显顿挫和正常换档都分不清楚吗?任何一个修理厂只要介绍故障情况马上就能判断为变速箱故障问题,变速箱是汽车组成的一个大件,并不是一个易损件。
当时新车返厂维修时我就要求按三包政策更换新变速箱,4S店告诉我只能先维修,问题不解决再更换,我忍了。现在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故障又出现了,而且越来越明显。北京现代常德星都4S店推诿、拖延、欺诈消费者是何目的?这是对国家法律的践踏,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更是对你品牌精神的亵渎和抹黑。我和你讲道理你却和我耍流氓,我无法接受更不能容忍。
另外,按时间算只有一年时间就要过质保期了,谁来承担质保责任?法治社会如此质量问题不可能让消费者再来替你承担!恳请质监工商部门对我的请求予以核实,给消费者一个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强烈要求落实三包政策更换新变速箱。谢谢!
客服宋经理谈到以厂方意见为准,如果厂方不同意更换新变速箱,就只能维修,且质保时间以购车登记日期为准,过期不再承担责任。我表示反对!强烈抗议!我的车是购买4年了,雨刮器换过两副,难道变速箱也要修两次?
今天总里程刚过2.9万公里,与上次维修变速箱相差一年时间,里程相差一万公里,难道以后每年或者一万公里还需要大修一次变速箱?是否是质量问题?
针对此车的情况,过质保期不再承担责任是否合理合法?请求工商质监部门的同志和广大网友来帮我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