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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上汽通用五菱-宝骏560 变速器频坏,不退车,更换后不书面承诺变速器再不发生故障
宝骏560
2019-03-23
5.5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宝骏
投诉编号QT27903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19-03-23 16:23:45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咸宁友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里程数(KM)18373
购车时间2017-09-27
车保状态保修内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2分)
完成/再投诉

一、2019年3月6日18:00左右在崇阳县崇阳大道总工会门前路上再次发生变速箱坏(车子动不了,行驶里程仅为18373KM,与上次更换变速器总成的行驶里程只有7000KM左右,经反联系客服,

二次熄火再启动后21:30左右勉强开到崇阳大道往京城大道过红绿灯处再彻底动不了,后经几人推到崇阳友力销售服务4S店门前)。第一次变速箱坏于2018年7月在武汉威马商贸(武汉竹叶山中商贸城)4S店更换变速器总成(同样故障当时发生在武汉市新华路协和医院附近路上,当时行驶里程约11000KM),维修时间12天。

经查询、了解此款车在全国均普遍出现变速器坏问题,属严重质量缺陷,技术不过关,相关4S店人员反映此款车变速器总成基本上都更换了,现也事实证明此款车在变速器总成更换后也不能彻底解决变速器频坏问题。

二、开空调噪音特别大,咸宁友力4S店一直没解决(2018年6月份、8月份、10月份、11月份先后特地去过咸宁友力4S店四次,11月份在菱菱邦上与厂家客服反馈后11月份叫开去4S店再由专业师傅检查),到咸宁友力4S店说这车子就是这样的。因便宜不能与其车比,新车也都是这样的,写个单子说“无异响,属正常”,没有解决。

三、右后侧隔音棉掉了说没有换的,4S店说也没关系,也没有换的,其下面也没有防护板(左后侧保险杠下面装有防护板),泥巴常堆积在右后侧保险杠内的尾灯接线处,存在隐患,也一直没有处理。

四、3月18号再次更换变速器总成、维修一键升降后崇阳友力汽车维修点通知提车,19号早上8:00左右于崇阳友力公司维修点提车,可在当时提车时崇阳友力汽车维修店不按规定不给用户开维修单并确认,说是免费维修的,不用开单。

没办法当天也就是即按预约定的日期去提车,开到咸宁友力汽车销售公司作退车处理,11:00左右到咸宁友力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时,结果其售后黄主管约定是外面一个姓黄的汽车贩子来谈,也就是在本次发生变速器故障要求退车时他所说要经过所谓的“第三方”来处理。

五、3月19号当天到了咸宁友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结果没有得到处理,黄主管说又要申报厂家,需再等三天“厂家”回复再说,本人又于3月21号再次来到咸宁友力汽车销售服务有公司(即第三天)要求处理时,结果还是推诿,说厂家未回复,人到南昌开会去了,与销售总经理屠总反馈也无结果,说是要由售后主管黄勇来处理,他不负责此是。

六、本人于3月22日催促售后黄主管要求确定退车时间,必须作答复,结果说“厂家回复了,车子退不了”,本人要求将所谓的“厂家回复”发给本人看(发邮件或以截屏的方式),到23日上午再次打电话叮嘱时,黄主管说:“邮件发不了,又说看不到了,没有了”,真会坑人啊。 总之,不论大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汽车三包责任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即三包责任由销售者是三包责任的法定承担者,作为厂家也均应及时的、彻底的与经销商、4S店协同处理消费者使用汽车所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汽车三大件之一的变速器频繁坏是大问题,坏在路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面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厂家与经销商彻底解决,这已经是第二次发生变速箱坏,用车里程累计现才18373KM,至今日咸宁友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销商也不书面承诺本次更换变速器总成后其变速箱故障不再发生(如再第三次坏须无条件退车)。

因变速器频坏给消费者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误工费、交通费、保险税等),又不从每次更换此变速器总成日期起重新计算质保期5年10万公里。所以此款车要求咸宁友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在必须作退车、退款处理。

2019-03-24 14:12
临时结果
上汽通用五菱回复:您好,现已将您的问题反馈给服务站,服务站会尽快联系您核实处理。
2019-03-24 14:37
最终结果
上汽通用五菱回复:同意更换变速箱 ,车辆未达到退换车条件已维修为主。厂家没有相关补偿政策,请用户谅解,如有疑义可与4S店沟通。
投诉人打分
-2分,非常不满意

交流反馈

车主
2019-03-25
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变速器频坏给消费者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误工费、交通费、保险税及不安全事故费用等)。试问已经两次变速器维修共计29天,对消费者有提供交通工具、给予交通费补偿吗?同样产生的误工费呢?频繁发生类似故障的安全隐患,发生安全问题呢?被追尾了呢? 二、如再次发生类似故障咸宁友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销商也不承诺本次更换变速器总成后其变速箱故障不再发生(如再第三次坏须无条件退车),又不从每次更换此变速器总成日期起重新计算质保期5年10万公里。 三、开空调噪音特别大,咸宁友力4S店一直没解决(2018年6月份、8月份、10月份、11月份先后特地去过咸宁友力4S店四次,11月份在菱菱邦上与厂家客服反馈后11月份叫开去4S店再由专业师傅检查),到咸宁友力4S店说这车子就是这样的,因便宜不能与其车比,新车也都是这样的,写个单子说“无异响,属正常”,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本次(3月6日)再次出现的变速器故障,3月19日早上提车,下午开空调发现没什么致冷效果,分别与咸宁友力4S店、崇阳友力维修点都打过电话,可也都没有跟踪解决。 总之,不论大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厂家均应及时的、彻底的与经销商、4S店协同处理消费者使用汽车所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汽车三大件之一的变速器频繁坏是大问题,坏在路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面临安全事故的发生,用车里程累计现才18373KM,已经更换一次变速器总成后还是不能杜绝变速箱故障,这是第二次换了,还要等到再次发生??
涉及【宝骏560-变速箱故障】的集体
涉及品牌:
宝骏
涉及车系:
说明:
变速箱故障,报废
宝骏数据统计:
投诉量1572
完成率为99%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77%
发表临时结果851
发表最终结果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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