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孙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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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Jeep |
投诉编号 | QT278402(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9-03-08 15:59:03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济南新宏新 |
购车时间 | 2018-12-31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一、第一次违约:2018年12月31日签订购车合同我交了5000元定金,约定19年1月31日前交车,销售给予承诺肯定能到车,可等到最后也没能交车。
二、第二次违约:1月31日重新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2月28日前交车。销售承诺可以到车,可白白浪费了我两个月的时间最后也没等到车,在没车的情况下该店胡乱承诺消费者。
三、找各种理由拖延定金的退还 从合同到期至今,我多次和该店沟通定金退还事宜,可对方以忙,财务不在,领导不在各种理由拖延定金的退还。至今定金还没返还。
该店作为违约方,违约后不仅毫无歉意,还不及时处理,各种搪塞拖延,完全不管消费者浪费的时间。 以上所述,事实求是,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