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于2018年11月4日在四川金成顺名爵4S店购买GS,交订金1万元。11月17日到店选车,准备选定后让4S店把承诺赠送的装饰加装完成就提车,当时选择的车架号尾号是8XXX8的车,该车出厂日期为2018年4月22日。
在我选定这台车之后销售说因为这个车架尾号8XXX8很好,所以要加价才能提车。但在双方签定的销售合同中并未明确车架号带8需要加价,提车当天才说。经与销售员协商提车不加价无果后我离开4S店,离开时告知销售员等有不用加价的车到店后我再来选。
2018年11月23日销售员电话联系我,告知之前选的车架尾号8XXX8的车现在可以不用加价,让我去提车。通过车质网答疑明确该车出厂已经超过半年属于库存车,所以我答复销售员由于此车是库存车所以我不要,等有新车到店之后我再去提车。
2018年12月4日销售员再次与我联系让我去把车架尾号8XXX8的车提走,我也再次告知销售员我不提车的原因,但是销售员明确说GS不会有新车到店,即使有新车到店也不会给我。 对于此事现在我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二选一.
1、出厂日期为2018年4月的车我不要,我要近期才到店的车(出厂日期在三个月内);
2、退订金。但以上两种解决方案销售都不同意,所以希望通过平台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