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姜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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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丰田 |
投诉编号 | QT26991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8-07-11 12:46:24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丰田永盛象湖 |
里程数(KM) | 200 |
购车时间 | 2018-07-05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6月27日支付购车意向金5000元,当时车贷政策是8万元2年有息贷。7月5日支付购车款,并签订贷款合同,此时已推出8万元2年免息贷,但工作人员未告知,仍按有息车贷签定合同。经向提供贷款的丰田金融公司投诉,给出的答复是他们只在收到贷款合同后才放款,建议与经销商协商解决。但永盛丰田4S店给出的处理意见是除非放弃车贷,否则不予更改车贷合同。试问放弃车贷难道不是更改合同吗?因为他们工作的失误,就要让消费者为之买单吗?公司的利益就是靠这种欺骗手段获取的吗?另外,车辆保险也强行要求在该店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