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3月7日在福州宾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323号)购一部2018款白外黑内的至尊版汉兰达,交纳定金5000元,合同约定为2018年5月31日前交车(有合同为证),后由于“仓山宾联丰田店”的原因,导致违约无法交车,后进过多次交涉,该店于2018年6月12日才将约定车辆交付本人,后本人去提车时候提出购买裸车及自行购买相关车辆保险,但“仓山宾联丰田店”强制要求本人在其店中购买保险,且强迫本人委托其店负责上牌服务,收取上牌服务费2000元(有录音录像为证),否则不交车给本人。
该行为严重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