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黄先生 |
---|---|
投诉品牌 | 日产 |
投诉编号 | QT25994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7-11-19 21:02:06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佛山吉泰 |
购车时间 | 2017-10-04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要求4S店返还双倍定金及赔礼改错!我在2017年10月4日在佛山吉泰4S店定了一台日产逍客精英版,当天交了5000元定金并签了汽车销售订单。当时问过销售员几时可以提车,销售说本车已在路途上,提车时间是2017年10月17日,但到了10月20日致电销售人员,说车还没到。我当时问什么时候到,销售不给确定时间,只是说要等厂家发货叫我等,说全佛山都没有种车,也没提出解决办法、没致电同我们沟通过是什么原因。在此期间也打了几次电话给销售,她一直在拖,到了11月18日延迟交车已一个月了,我们到了4S店了解情况,本4S店放有几台逍客,当时即拍照及质问销售一直说没车的原因,现在有车在本店,后来了解到,由于本车近期价格上涨了,4S店想用拖字法,使客户失去耐性,自动要求退回定金。我们当场跟销售和销售经理协商处理,要求这二天给我提现车,但未果,他们也不能给出具体提车时间,只有等。
所以我投诉4S店延迟交车构成违约、欺诈消费者,要求4S店返还双倍定金,及赔礼改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