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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日产-逍客 佛山市吉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日产4S店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车,且拒不赔偿
东风日产逍客
2017-11-19
4.9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日产
投诉编号QT25994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17-11-19 21:02:06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佛山吉泰
购车时间2017-10-04
车保状态首保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1分)
完成/再投诉

要求4S店返还双倍定金及赔礼改错!我在2017年10月4日在佛山吉泰4S店定了一台日产逍客精英版,当天交了5000元定金并签了汽车销售订单。当时问过销售员几时可以提车,销售说本车已在路途上,提车时间是2017年10月17日,但到了10月20日致电销售人员,说车还没到。我当时问什么时候到,销售不给确定时间,只是说要等厂家发货叫我等,说全佛山都没有种车,也没提出解决办法、没致电同我们沟通过是什么原因。在此期间也打了几次电话给销售,她一直在拖,到了11月18日延迟交车已一个月了,我们到了4S店了解情况,本4S店放有几台逍客,当时即拍照及质问销售一直说没车的原因,现在有车在本店,后来了解到,由于本车近期价格上涨了,4S店想用拖字法,使客户失去耐性,自动要求退回定金。我们当场跟销售和销售经理协商处理,要求这二天给我提现车,但未果,他们也不能给出具体提车时间,只有等。 

所以我投诉4S店延迟交车构成违约、欺诈消费者,要求4S店返还双倍定金,及赔礼改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17-12-01 09:02
最终结果
东风日产回复:问题正在积极沟通解决中,请客户谅解。
投诉人打分
1分,满意
东风日产数据统计:
投诉量4593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90%
满意度为79%
发表临时结果22
发表最终结果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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