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宏一公司买了一台2017款别克英朗自动精英轿车,于2017年4月1日提车,7月29日到首保期我开车去毕节4s店首保,可是4s店查系统告诉我说该车已经首保过,首保记录显示时间为4月7日开单,4月11日结算,工单内型为索赔,里程为1400多公里,也就是车在我手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做了首保,并且车没经过任何检测保养就完成首保。新车刚到我手里就1400多公里被别人保养,我现在不知道这车是二手还是什么情况,我去宏一讨说法他们没给合理解释,针对1400多公里说他们也不知情,态度很差,甚至叫我不服去告。我买的是新车,车刚到我手我不知情被首保,1400公里的里程让我怀疑是否新车,被不知名的地方首保了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谁负责,我认为他们对消费者有欺骗行为,要求给予赔偿。请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