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现在销售商交给本人2010款启臻版荣威550轿车,已停止销售,即使销售商能够把车辆合格证、发票交付本人,交警执法人员称:该车已属淘汰车,不符合标准,不能办理登记上户手续,请问上汽荣威: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上汽荣威回应本人,让走法律渠道,我可以选择退货,要求赔偿为购买这辆不能正常使用且被交警部门拖走扣留的非法车,从当地信用社贷款支付的利息和逾期罚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