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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传祺-传祺GS4 质保期内部保修,销售欺诈消费
广汽传祺GS4
2020-07-08
5.4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广汽传祺
投诉编号QT29048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0-07-08 10:14:50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广汽传祺宁乡厂家直营店
里程数(KM)35000
购车时间2017-08-02
车保状态已过保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0分)
完成/再投诉

我2017年8月在湖南长沙广汽传祺4S点购买一台GS4汽车,发票日期是在2017年8月,在2020年6月19号车辆出现故障,右前轮减震器异响,然后我把车开到上海广汽传祺4S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减震器上方开裂,需要更换,可是4S点工作人员查询系统时候发现我购买的广汽传祺在2017年2月10日购买,首次保养2017年7月17日在长沙进行,不能给予保修,我打电话给当时买车的销售,销售让我把车开回长沙4S点进行保修。

 我的诉求是: 1、需要鉴定我的车辆当时购买的是不是二手车辆。 2、4S店存在虚假欺骗销售,我在新车的价格给我一台二手汽车。 3、我的车应该是属于全国质保的,现在车辆是3万五千公里,不到三年时间,我需要4S店能给我进行维修。 4、现在厂家不管,我打电话给厂家投诉以后,厂家一直让我等待处理结果,已经过了16天了,一直没有处理结果,再等20天,我的车辆从发票日期开始已经三年了,加油,广汽传祺厂家。 5、推车或者给沃补偿,用新车的价钱没了一台二手车。 

 补充一句,大家不要没广汽传祺的车辆,质量差,三万多公里,没出过任何事故,到处异响,GS4驾驶感受和面包车差不多,而且厂家客服不作为,有事一直等通知

2020-07-27 17:04
最终结果
广汽传祺回复:客户车辆在系统登记是2017年2月,客户表示是8月,但无法提供销售发票证明
广汽传祺数据统计:
投诉量2301
完成率为95%
回复率52%
满意度为60%
发表临时结果4
发表最终结果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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