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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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小鹏汽车 |
投诉编号 | QT28778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0-03-24 16:33:25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大鹏店 |
里程数(KM) | 0 |
购车时间 | 2020-03-14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2020年3月,通过网络销售的模式订购一台小鹏2019款尊享版,享受医护人员优惠3000元,同月发现“小鹏汽车超级充电站5折充电优惠”无法享受,查看官网相关细则,未见享受医护人员优惠,无法享受5折充电条款。销售过程中,也没有提及享受医护人员优惠不能享受五折充电优惠,小鹏存在霸王条款,要求享受应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