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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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奔驰 |
投诉编号 | QT28432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9-09-30 10:59:18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永康市国邦 |
里程数(KM) | 700 |
购车时间 | 2019-09-13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投诉人于2019年9月10日在永康国邦首付251600元,定下奔驰E260L运动型轿车,9月13日提车回家。该车从9月19日始一直停放在龙游县湖镇派出所操场空地上,9月20日13时20分许,在无外力破坏、无弹珠袭击情况下,车左侧后窗户玻璃突然爆碎(整个过程于当天向永康国邦报告,他们派员工来现场勘察取证,投诉人当天向他们提供爆碎前后1小时监控录像及单位说明)。
9月26日上午,永康奔驰4S店派员工来龙游和投诉人口头协商,晚上19点才发来《维修/检测邀请函》答应更换左后门破碎车玻璃,对投诉人20日当天提请的书面诉求一口回绝。但投诉人觉得:汽车这个产品完全不同于一般产品,因为它具有高速危险性,会对车辆使用人和不特定的人群构成不特定的危险。该车从提车到玻璃爆碎,只有6天,投诉人对该车上同批次玻璃的质量心有余悸,现该车停放在室外车库钢棚内,车内已积满灰尘,严重破坏了投诉人一家购买新车的喜悦之情,扰乱了投诉人的生活和出行。
投诉人从9月21日起一直要求永康国邦配一辆备用车给投诉人备用,或补偿投诉方因新车玻璃爆碎造成的误工费、购车利息等各项费用1万元,更换左后门破碎车玻璃并贴上膜,清理干净车内灰尘。永康国邦26日才答应更换车左侧后窗户玻璃,投诉人对奔驰4S店的解决方案觉得不合理,一直据理争取,永康国邦才答应贴上膜,赠送汽车保养二次。因为投诉人是衢州地区人,到金华永康市去做一次保养需化费来去的过路费,油费,人工费好几百觉得没这个必要,况且新车如质量好6年时间内大可不必保养,投诉人要求4S店改换1万元的全国通用油卡或现金补偿投诉人,永康国邦拒绝投诉人。故向贵网请诉,不知投诉人的请求当否?望得到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