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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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标致 |
投诉编号 | QT27545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8-12-11 11:05:43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南充金鞍车业 |
里程数(KM) | 55000 |
购车时间 | 2015-09-28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我于2015年9月在购车后,在2016年10月又发现1只轮胎鼓胞后,未与4S店联系,只路边路边修理店更换了一只前轮,2017年5月又发现两只轮胎鼓包,又在路边店换两只轮胎(所在住地距市4s店来去160多公里)。
直到2018年12月份进4S店进行车辆保养的时候才告知轮胎在车辆召回范围。 但只能更换原车的1只轮胎,已换的轮因为没有旧轮胎不给予补更。
今年9月份轮胎召回,未收到任何部门的电话通知,标致的服务太令人失望。 请问在找售后部门无路的情况下,谁会保留3只不能使用的轮胎呢? 请执法部门给予处理,还我们消费者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