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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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宝骏 |
投诉编号 | QT26686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8-04-01 19:17:28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河北通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迁西分公司 |
里程数(KM) | 24000 |
购车时间 | 2017-06-30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2017年6月30日我在河北通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迁西分公司购买宝骏510牌汽车,在使用3、4个月时间内发现车门生锈,4S就此次车门生锈部位赠送4次保养作为补偿。
而用车到了2018年3月14日在4S更换前挡风玻璃时发现玻璃下大架部位锈迹斑斑,与4S协商多次未果,就是同厂商喷漆处理,而4S总监还说了一些污蔑消费者的话。
作为消费者,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我有权利要求他们对销售给我的车辆作出赔偿,因为他给我车辆喷漆,会导致我的车辆贬值,这样也造成我再次销售该车,导致我的财产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