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销售行业,“库存车”一般是指库存时间超过三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针对这部分汽车,不少经销商会以各种促销手段来尽快售出,以达到加速资金周转的目的。但因为产品的特殊性,库存车并不容易售出,因此,有少部分经销商就通过“欺骗”的方式来销售汽车,而由此产生的争议在汽车投诉网上时有发生。
山东省淄博市牛先生2017年5月30日于张店山泉路奥泰奇瑞4S店选购车辆,因第一次购车不懂购车事宜,购买车辆时未告知此车辆生产日期为2016年9月份,4S店在车身悬挂2017新款艾瑞泽5等信息误导,回家看到出厂合格证后发现所买车辆为8个月的长时间放置库存车,车辆空调出风口,门等位置有大量清理不掉的尘土和油渍。前挡风玻璃有裂纹。现要求4S店给出一定合理解释及赔偿或退换车辆。
因此,牛先生来到了汽车投诉网进行投诉,在接到投诉后,汽车投诉网也第一时间把投诉转给厂家有关方面处理,但可惜的是,网站截止到发稿日,都没有收到来自厂家方面的任何反馈。编者联系车主本人得知,投诉后问题一直没得到厂商的解决。
买到库存车怎么办?
一般来说,指库存时间超过三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就称之为“库存车”,而牛先生的车辆在今年的九月份已经生产了,距离他购车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八个月,从时间上界定确实是一辆库存车。
但由于汽车“三包”等相关规定没对“库存车”作出明确定义,倘若牛先生想进行退车或换车有一定的难度。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三章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在本案例中,4S店在销售轿车时并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这辆车是库存车或是展车,已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4S店在整个销售过程中,也涉嫌销售欺诈,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消费者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可以先和经销商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厂家对4S店进行投诉,由厂家来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又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以上途径都没有顺利解决实际问题,消费者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做到心细如真,火眼金睛,这样才能让苦苦维权的事情尽量少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