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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在特斯拉身上行的通吗?
来源:汽车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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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月15号,新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修改后的法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条规定给了很多喜欢网购的消费者一个“后悔权”。但最近小编在汽车投诉网就看到一宗特斯拉的投诉,车主在官网购买一辆model S,想要退货时却遭到特斯拉的多番阻扰


今年的3月15号,新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修改后的法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条规定给了很多喜欢网购的消费者一个“后悔权”。但最近小编在汽车投诉网就看到一宗特斯拉的投诉,车主在官网购买一辆model S,想要退货时却遭到特斯拉的多番阻扰。
案例回放:车主网购model S引纠纷
今年2月13号,车主张先生在特斯拉官网上订购了一辆model S,并先后支付了26.5万元。9月份张先生接到了提车通知,便到体验店试驾。见到实车之后,张先生发现整车的做工粗糙,后备箱、前引擎盖缝隙过大,内饰的做工也同官网宣传的相差甚远。后来和销售沟通,销售人员却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于是张先生要求退车,但又遭到4S店拒绝,理由是:根据合同无法退车。但张先生回想了一下,自己购车时并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也没有任何书面需要车主回复确认的信息,就连发票也没有收到。
投诉原文:投诉深圳特斯拉model S汽车无购车协议不退订金【QT87311】
上述案例提到的提车试驾其实就相当于一个收货的过程,按照新消法二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理由。所以根据规定,张先生是可以提出退货要求的,特斯拉也理应为张先生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但张先生提出退购车款时,特斯拉却以各种理由推搪,更何况张先生并不是无端端地提出这个要求,而是认为车辆跟所宣传的存在差异。这种情况就类似于我们平时网购收到货物之后,发现实物和网上的图片存在很大差异,想要退货一样。特斯拉的这种网购到底能不能真正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在这里小编要打个问号?
其实除了特斯拉,今年的双十一,许多网站都开通了网上购车业务,以汽车之家为例,在活动细则中,汽车之家就有这么一条规定“如线下提车期内未提车,用户可以随时申请退款。如用户未提出申请的,汽车之家会在线下提车期结束后30天内统一将原款退还至用户的原支付账户。”,也就是说,只要车主未提车(其实就等于网购时未收货),网站就会退换原款。但到特斯拉,这一招好像就行不通了。
为此小编也特意咨询了找法网“大家都在问”栏目组特约法律顾问,律师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讲,维权可以从合同的角度出发,合同是最有合法性的,主要看里边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根据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担保法》规定的定金原则上属于违约定金。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写了“定金”字样的款一般是不能要求退还的,写了“订金”的字样还有协商的余地。
找法网“大家都在问”栏目组特约法律顾问表示,这位投诉者张先生在投诉中说明的比较清楚,除了那1.5万定金双方约定汽车已经生产,可能导致无法退还外,商家与他未签订任何的书面购车合同,可表明双方并未完全形成购买意向,因此至少针对另外25万元,张先生有权要求商户退还。
针对此案,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律师建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走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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