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长安马自达CX-5因陷“熄火门”事件被实施召回,其实这一情况不仅仅在CX-5上发生,早在2016年底,一汽马自达CX-4也因为车辆行驶途中遭遇熄火的问题而实施召回,共计5618辆。便是由于这个问题,北京的韩先生在今年9月份遭遇一次行驶途中熄火的情况,结果进厂维修才得知自己两年前购买的这辆马自达CX4是一辆召回车。更让韩先生无法接受的是,自己在买车市4S店却没有告知!
据韩先生回忆,当时自己以70km/h的时速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就感觉车辆给不上油了,然后车辆仪表盘上就显示熄火状态,当再次重启车辆时已经无法启动了,最后联系了保险公司把车拖到北京车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称4S店)进行维修。
第二天韩先生前往4S店了解情况时,从维修人员处才得知该车辆曾经被召回过,这一批次的车辆都有这个问题,于是通过上网了解到确有此事,而且车辆召回时间还是自己购买之前。
对此,韩先生表示店方在出售之前没有告知自己,如果告知自己也不会选择该车型,希望店方做退车处理。
但4S店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情况当时有告知消费者,而且还签了字确认的,并给出了交车确认单,交车单下方有手写的告知内容,已尽到了告知义务,而交车单上确实有韩先生的签名。
但韩先生表示,当时自己签署这份交车单时并没有下方两行字体,如今拿到手和当时自己看到的情况并不一样。
对于这种情况,有律师表示,在表格之内是供双方进行选择确认的,而在表格之外的其他内容则视为双方对内容的增加或变更,需要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之后才能生效,否则无法证明销售一方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
对于车辆召回的情况,国家市场鉴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将进一步跟踪安排检查车辆召回是否完全解决车辆的缺陷问题。
目前韩先生不接受店方的赔偿方案,表示仍是做退车述求。但4S店表示只能免费跟换和维修配件,退车的要求则无法满足。
根据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如果商家隐瞒了销售车辆是召回车的情况则视为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做退车要求并给予三倍赔偿。